【事項名稱】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
【申請條件】在上海、深圳證券登記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,在辦理法人協(xié)議轉(zhuǎn)讓和個人繼承、贈與等非交易轉(zhuǎn)讓時,其證券交易印花稅統(tǒng)一由上海、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按月填報《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》,向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申報。
【設定依據(jù)】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
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》第十四條
【辦理材料】
序號 |
材料名稱 |
數(shù)量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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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《代扣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報告表》 |
2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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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以下情形的,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| ||||
適用情形 |
材料名稱 |
數(shù)量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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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稅款時已向被扣繳義務人開具稅票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(代扣代收專用)》第二聯(lián)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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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繳義務人匯總繳庫開具稅票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(銀行經(jīng)收專用)》第一聯(lián) |
1份 |
【辦理地點】可通過辦稅服務廳(場所)、電子稅務局辦理,具體地點和網(wǎng)址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(wǎng)站“納稅服務”欄目查詢。
【辦理機構】主管稅務機關
【收費標準】不收費
【辦理時間】即時辦結(jié)
【聯(lián)系電話】主管稅務機關對外公開的聯(lián)系電話,可從江蘇省稅務局網(wǎng)站“納稅服務”欄目查詢。
【辦理流程】
【扣繳義務人注意事項】
1.扣繳義務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。
2.文書表單可在江蘇省稅務局網(wǎng)站“下載中心”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。
3.稅務機關提供“最多跑一次”服務。扣繳義務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。
4.扣繳義務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(guī)定條件的電子簽名,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.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(guī)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(jié)果,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有關規(guī)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6.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后,納稅人需要換開正式完稅證明的,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。
7.扣繳義務人扣繳的A種股票稅款,以一個交易周為解繳期,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(nèi)將稅款解繳入庫,于次月1日起10日內(nèi)結(jié)清上月代扣的稅款;扣繳的B種股票稅款,以兩個交易周為解繳期,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(nèi)將稅款解繳入庫,于次月1日起10日內(nèi)結(jié)清上月代扣的稅款;扣繳的非交易轉(zhuǎn)讓稅款,以一個月為解繳期,于次月1日起10日內(nèi)將稅款解繳入庫。納稅期限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日;在期限內(nèi)有連續(xù)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數(shù)順延。